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有关规定,深入推进水土保持“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咨询作用,提高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质量,保证水土保持咨询评审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省水利厅组织开展了省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的申报工作,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条件审查,现对拟确定为2020年至2022年省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3日至3月9日。如有异议,可以用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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